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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草芳涉外法务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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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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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六合区草芳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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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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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包含哪些措施?
  行政处罚包含哪些措施?尽管现在我国对环保抓的比较厉害,但是依然有些生产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破坏。如果违法情节不严重,是构不成犯罪的,企业会受到行政处罚,这也是市场上常见的处罚方式。那么,行政处罚包含哪些措施?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一、行政处罚包含哪些措施?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二、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
·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一系列惩戒以及制裁。想必您通过在生活中的经历或者看到相关新闻报道,当我国公民触犯到一定界线时,就存在违反了行政法规,那么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对于公民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随我们一同了解。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及申诫罚。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时间是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
·生活中
  生活中,不少人会在试用期的时候离职,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公司原因。本来试用期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一个相互适应和磨合的很好的契机和时间,但是不乏有无良企业会故意延长试用期的时间,以低廉的工资剥削员工的劳动成果。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聊聊劳动者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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