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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W某某,女,汉族
被告:d某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婚生子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
3.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依法分割江苏省盐城市滨xx1室房屋原告与被告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8月通过网络相识,2009年确立恋爱关系, 2017年9月13日在河南省周口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9年6月12日,婚生子xx出生。原告与被告虽然相识很久,但因双方生活在不同的城市,见面次数很少,婚后仅共同生活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双方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均存在较大分歧。2018年4月,原告发现被告患有乙肝,在原告的多次劝说下,被告均不配合治疗.。且被告性格暴戾,经常对原告恶语相向,并多次将原告微信、电话拉黑,导致原告无法联系到被告.。儿子xx出生后,一直由原告在河南周口抚养,被告从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已无法调和,2019年至今,原告与被告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双方分居已超过2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继续共同生活只会令原告愈加痛苦,且儿子xx出生以来一直是由原告抚养,被告几乎没有参与过儿子xx的抚养,继续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儿子xx的健康成长。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的事情,被告同意离婚,但一直拖延时间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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