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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草场门大街财产纠纷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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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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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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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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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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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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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草场门大街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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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 1、2008年(单位...
·检察机关询问查证时间,我想问一下...
·请问这个大概是怎么分的,男方在外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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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23000元能判什么样的罪?...
·南京秦淮法院贱卖担保人唯一房产...
·没有签订合同,不交金,可以要求赔偿吗...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有这样一份离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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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试用期被辞退违约赔偿一般是多少钱?
  一、试用期被辞退违约赔偿一般是多少钱?试用期被辞退违约赔一般是五十万元左右,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2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均不能要求经济补偿。二、试用期可以被辞退吗?1、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或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
·存疑不起诉后强制措施可以吗?
  一、存疑不起诉后强制措施可以吗?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二、存疑不起诉能否适用强制措施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公安机
·撤销移送管辖裁定上诉状合法吗?
  一、撤销移送管辖裁定上诉状合法吗?合法。移送管辖是指在案件中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那么就需要在答辩期间整理好上诉状然后上交法院,法院在审核后如果通过就需要在十天内将案件的资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期间可以撤销上诉。二、移送管辖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
·一,现今结婚一年离婚小孩怎么分财产
  一,现今结婚一年离婚小孩怎么分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一、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就不能要了,因为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理由如下: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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