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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白下离婚纠纷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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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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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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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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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白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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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聚众*博 旁观者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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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多少?
  一、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多少?1000到3000就可以判刑。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犯罪中止减刑没有明确规定定,犯罪中止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
·离婚后第三人债权人如何向夫妻双方主张其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借钱时对方如果借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主张债权时,你可以同时向二人主张偿还,也可以向其中一人主张。婚内有财产约定,且该约定及约定内容第三人知情的,在债务清偿时,如果是约定夫妻婚内财产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仅能对债务人个人所有财产主张债权,对另一方无权主张其债权;但若该约定第三人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
·什么样的人可以判处管制
  什么样的人可以判处管制说到刑事处罚,或许很多人都会想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甚至认为刑事处罚只有这些刑罚,但事实并非如此,刑事处罚有很多,管制也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不是所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判处管制的,管制作为一种较轻的刑罚,究竟对哪些人适用呢?一、什么情况下会判处管制?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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