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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奥东路离婚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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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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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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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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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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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江宁区奥东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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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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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房子签网签合同没有备案怎么办?
  房子签网签合同没有备案怎么办?备案的前提是需要办理网签,网签最基本就是便于房管部门管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情况,网签是没办法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的,所以只有备案了此房才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房屋买卖。即使成功进行了网签,没有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那么网签也很难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在买房的时候,不要认为网签了就高枕无忧了,应该咨询开发商什么时候进行备案,规定是在签约之日起30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备案以后会有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是唯一的,备案号可以在房管部门或
·自诉与亲告罪的区别是什么?
  自诉与亲告罪的区别是什么?自诉罪与亲告罪的区别主要是一个是刑法上的规定,一个是刑诉法上的规定。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自诉罪这样的罪名,自诉案件包括亲告罪,亲告罪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亲告罪本来也就是要由受害者自己告诉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才会处理的案件,和自诉案的性质是一样的。在我国自诉案件总共分为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就是亲告罪,包含你提到的五类犯罪,事实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吗?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因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可以依法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也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内容。遗嘱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方法,可以是提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来撤销或变更原立遗嘱。变更、撤销遗嘱依下列原则处理: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
·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有哪些?
  刑事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有哪些?一、刑事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有哪些?1、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上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的限制条件,即必须为未成年人利益,这里的“不得处理”我们理解应当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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