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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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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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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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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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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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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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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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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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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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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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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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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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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安平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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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可
  在劳动法颁布之后,临时工、固定工、农民工之类的称谓,应该烟消云散,对于用人单位来讲,统统都是劳动者。我们重在提出问题,使用农民工没有什么歧视的意思,反而更清楚的表达了问题的所在。现实中,各类建筑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对农民工、包工头、分包的、转包的、发包的来讲,他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可的问题。一、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
·建筑企业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转包、分包等现象,在层层的转包分包背后,劳动关系看就变得复杂了。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建筑企业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呢?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也就是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但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条文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条文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
·大家都知道,在背后诽谤他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
  您都知道,在背后诽谤他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诽谤行为还是会构成诽谤罪的,诽谤罪也就是当事人故意捏造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的人格,从而破坏他人的名誉,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诽谤罪警察会通缉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诽谤罪的法律规定。一、诽谤罪警察会通缉吗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法院司法鉴定公证吗
  生活中有一些事情不能凭借肉眼观察必须借助司法鉴定判断的时候,那么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大多数情况下的司法鉴定都交由当地法院进行,司法鉴定的客观公正性是其鉴定活动的生命,今天为您带来了法院司法鉴定公证吗的详细讲解,希望能帮助到您。一、法院司法鉴定公证吗?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规定: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管理部门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在司法鉴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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