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医疗纠纷法律条文有哪些?一、
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
医疗行为在医方(
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
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
医疗过错引起的。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
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
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
医疗过错引起的
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
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
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
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
医疗侵权纠纷,即
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
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二、处理
医疗纠纷法律条文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
医疗事故还是
医疗过错,只要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
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
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
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
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
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
医疗水平所限)
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
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最后有两个注意点:
一是我国有一个《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
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是
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在整个处理
医疗纠纷法律条文中,应该明确的是这些条文是在针对患者受到的过错性的伤害,并且依据于此种伤害发生的条件进行相应的规定,最后进行判决。所以在遇到
医疗纠纷时应该对当时的情况进行判别,再采取是否采用诉讼等手段,更多的情况请咨询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