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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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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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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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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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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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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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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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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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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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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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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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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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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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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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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一般来说如果是专利原件证书是没有的,最多只能是给受让人一个专利副本证明。关于专利证书也有一个比较严格的规定,专利人专利证书丢了或者是损毁是不能补办专利证书的,所以专利人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专利证书,和副本;当然进行专利转让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获得专利证书副本;但是专利人不用担心只要专利记录上是我们的名字就行了。关于专利证书原件其实和专利副本一样等同,他们的法律效益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专利人不用担心
·农村被征用土地补偿政策是怎么计算补偿的?
  农村被征用土地补偿政策是怎么计算补偿的?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一、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的行为,应适用民法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两者的特点和区别如下:首先,法律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具体的规定;法律则直接规定了具体
·农村宅基地可以退出,要房还是要钱?
  一、直接钱补如果农民愿意将自家宅基地退出,会根据宅基地面积以及国家补贴标准,给予一定的金额的现金补贴。其实,说起直接补钱,有的农民很高兴。但是不同地区补贴肯定不同,一线城市地区与三四线城市补贴金额肯定不一样,给的多皆大欢喜,与别的地方比起来,比较少的话,感觉还不如不补呢。二、政府建造楼房补贴给农民政府统一建房,置换给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很多地方试点的是宅基地换房产,让农民上楼的方式。大部分都会定出折算面积,比如一平米宅基地换0.5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样处理?(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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