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案起诉状 |
| |||||||||||||||||||||||||
|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男 被告:王某,女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夫妻共同债务70000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8年11月,被告父亲王某某起诉原告和被告偿还夫妻共同借款14万,在诉讼中被告父亲王某某表示不要被告王某承担偿还责任,故原告一人偿还了夫妻共同借款14万。2019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离婚.。 原告认为这笔借款发生在原告与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被告王某用于学习驾驶、购买轿车和家庭生活开支,应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应当承担一半份额。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男 被告:王某,女 请求事项 1) 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夫妻共同债务70000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8年11月,被告父亲王某某起诉原告和被告偿还夫妻共同借款14万,在诉讼中被告父亲王某某表示不要被告王某承担偿还责任,故原告一人偿还了夫妻共同借款14万。2019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离婚。 原告认为这笔借款发生在原告与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被告王某用于学习驾驶、购买轿车和家庭生活开支,应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应当承担一半份额。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赔偿案起诉状 ·南京清债公司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怎么去?乘车路线? ·南京站到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怎么走? ·劳务关系案件代理词 自己上下班途中骑车受伤是工伤吗 自己上下班途中骑车受伤是工伤吗一、自己上下班途中骑车受伤是工伤吗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自己骑车摔伤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 签署旅行合同后单方毁约怎么办? 签署旅行合同后单方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后如果出现合同违约的,无违约方是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旅游局对该旅行社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以该旅行社合同违约为由进行起诉,以此来要求赔偿。得到的赔偿应该是根据实际的旅游天数进行的相应的退还费用,若合同中约定有违约条款的话,还可以依据该条款来进行索赔。二、旅游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协商.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一、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是什么?1、确定立遗嘱人死亡2、确定遗嘱的真实性3、确定继承人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5、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6、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7、分割遗产二、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对于房屋合同毁约如何上诉? 对于房屋合同毁约如何上诉?(一)收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还有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能否起诉和胜诉。(二)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约定管辖,在合同起草时,如条件具备,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约定管辖。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 广告分公司入股是否合理? 广告分公司入股是否合理?广告分公司入股不合理。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滁州市琅琊区律师 ·扬中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案起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