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期缴纳
保险费在人身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
保险费之后
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
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
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
保险事故,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
合同,在订立
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
保险的被
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
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3、
保险事故不属于
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
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
保险责任中不含
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4、
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
5、
保险合同无效,是指
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的人身
保险合同未经被
保险人书面同意(被
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
合同,
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6、
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
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
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7、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
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
保险责任事故。
8、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
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事故损失程度,
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拒赔。
9、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
保险以外的其他
保险的被
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
保险的被
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