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好的商标是可以为自己的公司带来很大的利润的,商标作为一个公司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商标也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商标的所有人就拥有了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所有人在获得了商标权后,可以将商标权以及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商标转让规则如下: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中国商标转让规则如下: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二、商标转让手续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三、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1、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2、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

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的相关知识,另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商标转让的有关手续和转让的注意事项。商标转让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并且办理商标权转让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的,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转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谨慎选择,做到胸有成竹,这样在风险出现的时候才能和好的应对。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

...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知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包括哪些吗?而驰名商标认定原则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主体是谁?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驰......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的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接单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二、......


·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商标注册的都是
      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商标注册的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有的人就产生了质疑,是不是法律上面规定,个人不能申请商标注册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一、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法修改后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五、该商标取......


·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夫妻是两个人,所以财产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我国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都有详细的划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云南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
      云南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一、云南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一、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给孩子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涉及到的问题一是财产二是孩子,两者是夫妻离婚最大的问题。有的人想把财产留给孩子,但是离婚财产分割给孩子可以吗,相信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人。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分割财产,但是始终牵挂的是孩子。对于财产分割,考虑最多的也是孩子的利益。下面我们......



·南充律师邓显峰代理尹某被无故变更工作岗位案,依法维权11多万元补偿!
      申请人于1993年进入XXX玻璃瓶有限公司工作,分别担任厨师、叉车工、成品库管员、库管员兼调度员及储运主管工作,并于1994年2月在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2010年11申请人被借调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先后担任物控主管、物流部经理职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0......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地址等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俗称大连山看守所、江宁区.看守所,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500号,靠近大连山监狱。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取保候审:(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但对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什么不了解,那不妨通过下文了解一下“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吧。一、按揭买房退房......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算
      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除了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外,若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精神赔偿金的。那具体来说这个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算1、......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想离婚
·宅基地纠纷,我家1997年盖房时超出自己的宅基地出了房檐和地基(当时是公家的)现
·18年通过朋友结婚认识的结交成了闺蜜然后之后一起去上海工
·请问前被拘留过十天现在想去美国会不会有影响
·我和老公结婚6了,今9岁,孩子5岁了,这6来,老公不关心我,不挣钱孩子会判给我吗
·客户一直拖货款,怎么追回
·如何让李某或王某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需要查阅写什么资料)
·我在xx借款后未逾期,要还款人家多要一半的钱,700块一周对方就问我200元的利
·有一个朋友进了拘留所十天,但是不知道哪天放出来,应该怎么办才
·喝酒后到游泳池游泳溺水死亡责任属
·中国的房子拆迁是不是1:1的赔偿标准
·经一个朋友介绍在李某工作室投资了一个外汇,李某把那我们组织到


推荐律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老公出轨想离婚
·宅基地纠纷,我家1997年盖房时超出自己的宅基地出了房檐和地基(当时是公家的)现
·18年通过朋友结婚认识的结交成了闺蜜然后之后一起去上海工
·请问前被拘留过十天现在想去美国会不会有影响
·我和老公结婚6了,今9岁,孩子5岁了,这6来,老公不关心我,不挣钱孩子会判给我吗
·客户一直拖货款,怎么追回
·如何让李某或王某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需要查阅写什么资料)
·我在xx借款后未逾期,要还款人家多要一半的钱,700块一周对方就问我200元的利
·有一个朋友进了拘留所十天,但是不知道哪天放出来,应该怎么办才
·喝酒后到游泳池游泳溺水死亡责任属
·中国的房子拆迁是不是1:1的赔偿标准
·经一个朋友介绍在李某工作室投资了一个外汇,李某把那我们组织到

热门城市

·石嘴山律师
·
沧州律师
·
新北律师
·
绵阳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德宏律师
·
新竹律师
·
长治律师
·
宜昌律师
·
玉溪律师
·
石景山区律师
·
雅安律师
·
中卫律师
·
毕节律师
·
定西律师
·
佛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