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上文就是我们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相关问题的全部解答,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当遇到这类情形时,您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还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建议,以获得更实际的帮助。


...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过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后,才是付供应商的欠款(先付大数,再付小数)。二、企业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根据......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公司如果征得已经陷入困境之中,无法自拔,就要尽快想其他办法,比如申请破产保护。可是申请破产保护还是有一些硬性的时间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呢?为您服务。一、申请原因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有不同的原因,总体上说,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同时保护公司的资产,例......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


·形成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形成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形成权是指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使某种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常见的形成权有抵销权、解除权等,采取形成权的主体为单方,不需要另一方的参与。那么形成权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形成权诉讼时效的规定相关知识。......


·撤销权之诉超期的时限是多少?
      撤销权之诉超期的时限是多少?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


·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的意义是哪些?
      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的意义是哪些?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公司清算,但是只是知道公司清算的存在,并不知道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有什么意义。那么下面将为您解释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企业清算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请......


·找律师一般是多少钱
      律师费用的的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因为律师费是可以协商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1,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公交车10路、69路、70路、115路、131路、165路、311路至“花......


·“拼车”收费遇尴尬:合理不合法
      为节约养车成本,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我市悄然兴起。记者调查发现,“拼客”们在“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时,也得到了实惠:想坐私家车的人满足了愿望,有车一族顺便“捎个脚儿”,还赚了油钱。  然而,这种自发的“拼车”互利......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一、撤销土地使用证诉讼的法律依据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前提条件在房地产项目中,国土局主要负责办理“五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为:用地单位与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核心签订销售确认书,且取得发改部门的审核、审......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看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条件规定,要是全部满足的话,则才能认定构成此罪。不同的犯罪有不一样的构成条件,那就故意伤害罪而言,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夫妻分居两,有结婚证,大的孩子残疾,现第二小孩生病住院,犯左肾腺瘤子,妈妈贵州的
·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我打算在广西贵港市买房
·郑律师你好我这是交通事故经过交警处理未调解好想找你们律师主持
·我想咨询一下,非法越境现在是怎么处置的
·我是一名教师,骨折后在家休养三个月,请问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交通法,我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最右边走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有那些?打交通事故赔偿的官司是不是要先交代理费?没钱
·公交车上的意外事故
·朋友欠钱不还,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微信支付宝实名注销。
·被告人,打的我儿子锁骨粉碎骨折,请问侓师长管这能判刑多少年?
·在异地也可以补办身份证的时候申请临时身份证吗?
·工伤。把律师的电话发给我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夫妻分居两,有结婚证,大的孩子残疾,现第二小孩生病住院,犯左肾腺瘤子,妈妈贵州的
·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我打算在广西贵港市买房
·郑律师你好我这是交通事故经过交警处理未调解好想找你们律师主持
·我想咨询一下,非法越境现在是怎么处置的
·我是一名教师,骨折后在家休养三个月,请问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交通法,我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最右边走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有那些?打交通事故赔偿的官司是不是要先交代理费?没钱
·公交车上的意外事故
·朋友欠钱不还,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微信支付宝实名注销。
·被告人,打的我儿子锁骨粉碎骨折,请问侓师长管这能判刑多少年?
·在异地也可以补办身份证的时候申请临时身份证吗?
·工伤。把律师的电话发给我

热门城市

·本溪律师
·
欧洲律师
·
广元律师
·
西安律师
·
怀柔区律师
·
梧州律师
·
三沙律师
·
重庆律师
·
永州律师
·
嘉兴律师
·
眉山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高雄律师
·
宜昌律师
·
澄迈律师
·
台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