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公司如果征得已经陷入困境之中,无法自拔,就要尽快想其他办法,比如申请破产保护。可是申请破产保护还是有一些硬性的时间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呢?为您服务。
  一、申请原因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有不同的原因,总体上说,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同时保护公司的资产,例如债务过高、流动性不足、不合理的合同要约、以及处理不了的负债。这一程序有时也被企业用来自由出售资产以及免除相关义务。
  二、主要目的
  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级时,重组者通常面临一对矛盾:重组得以进行,必须获得新的融资来维持企业营运,并支付资产切割、结构调整、业务重组、雇员遣散等重组步骤所产生的高昂费用,但是很少有人敢把钱借给濒临破产的企业,特别是当它的资产多半都已抵押出去之后,除非这个新的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被允许“加塞”,这一点,在传统民法中是做不到的。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
  三、公司申请破产从开始到破产结束要多久时间啊?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申请破产是万不得已的办法,可是不管怎样说都应该放手一搏,看看公司是否能够起死回生。这样不但让自己没有遗憾,还能减少失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的发展。所以应该遵循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规定,在有效的时间内完成申请破产。为您解答。
  
  
  ...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公司如果征得已经陷入困境之中,无法自拔,就要尽快想其他办法,比如申请破产保护。可是申请破产保护还是有一些硬性的时间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的呢?为您服务。一、申请原因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有不同的原因,总体上说,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同......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一、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工资表又称工资结算表,是按单位、部门编制的用于核算员工工资的表格,每月一张。正常情况下,工资表会在工资正式发放前的1-3天发放到员工手中。员工可以就工资表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据工资卡、考勤记录、......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作为购房者应当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能够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能够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可......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是什么,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因为限购令的影响而产生两种房子,一种是限制购买的,也叫做限购房,还有一种是不受限制的,即不限购房,那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对其进行整理,为您解决疑问。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一、目的不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呢?是公司自己,还是公司的股东、高管。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接下来,我们围绕“公司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很多时候政府部门会优化资源的配置,在做一项大型项目的时候会选择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而这种情况下,有的公司、企业为中标,与政府合作发展,就有可能与相关负责人串通起来投标,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而在实际定罪之前,还是要先进行认定才行。那么串......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现在社会对于劳动争议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地的劳动仲裁程序大体一致会有略微不同之处,关于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以及劳动仲裁的立案时间等问题有给您解决,让您对此有所了解。一、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与其他地区的立案程序大体上......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企业征地补偿是指企业用地被政府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依法征收时对企业进行的相关的补偿,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遇到土地面积限制发展的情况,此时,企业就面临着征地的选择。企业征地或征用个人土地都有一定的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就来听......



·一起发票类犯罪的成功辩护
      王兴(化名)是豫东某市一家大型家电A公司的物流部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家电的物流运输。2019年6月......



·盱眙县看守所
    江苏省盱眙县看守所地址:淮安市盱眙县淮河东路,靠近盱眙县盱城镇.刑事律师去淮安盱眙......



·怎么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就办理离婚手续而言,协议离婚的手续较诉讼离婚来说更为简便、快捷,因此,许多人在离婚时如果没有难以调和的矛盾,一般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实践中会有许多夫妻由于财产或孩子的分配问题产生争议而选择诉讼离婚。那怎么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


·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洗钱是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虽然和多人都知道洗钱行为,但却很少有人清楚什么是洗钱罪,我国刑法上关于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什么是洗钱罪?洗钱罪,......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但是当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时,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回购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注销也是一种员工激励手段,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那么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申请破产保护的时间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家具工人工作没做到位 要求拿工资同时没有签订合同是不是
·这样的房屋租赁转租合同有效吗?
·苏州拘留所探视时间表
·你好!物流公司欠我运费,已经要了一年多,今天说明天给,明天说
·您好, 咨询下贵律所是否可以承办当地代理商的房产担保和个人
·劳动合同纠纷,我在这个厂已经2个月了
·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工,我们公司搬迁到天津,我们有没有搬迁赔偿呢?我们公司别的劳务
·老婆出轨要离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家具工人工作没做到位 要求拿工资同时没有签订合同是不是
·这样的房屋租赁转租合同有效吗?
·苏州拘留所探视时间表
·你好!物流公司欠我运费,已经要了一年多,今天说明天给,明天说
·您好, 咨询下贵律所是否可以承办当地代理商的房产担保和个人
·劳动合同纠纷,我在这个厂已经2个月了
·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工,我们公司搬迁到天津,我们有没有搬迁赔偿呢?我们公司别的劳务
·老婆出轨要离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热门城市

·海东律师
·丹东律师
·抚顺律师
·大渡口区律师
·赤峰律师
·白山律师
·锦州律师
·长春律师
·南昌律师
·惠州律师
·保定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益阳律师
·太原律师
·琼中律师
·南京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