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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招隐寺债权债务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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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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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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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招隐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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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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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
  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
·哪些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如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二、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何后果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
·婚姻法终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终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二、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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