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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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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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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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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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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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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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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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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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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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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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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在我国,人们无时不刻生活在证据的包围之中,就连自己的身份,也必须要有身份证才可以证明。而对于国家管制比较严格的土地资源来说,拥有一张城市的土地使用证几乎是人们半辈子的梦想了。那么,如果要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可以参照下文。一、合同证明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自从我国意识到土地的珍贵与不可再生性之后,我国对于土地的把控就更加严格了。现在了,所有土地都归属于国家。人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这种使用权还是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不同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
·国家赔偿两年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有无时间限制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1、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2、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一定时间后,该权利归于灭失的制度。《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
·上海市实施普遍二孩政策时间是什么时候?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增强,鉴于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我国对长期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从单独二孩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逐步放开。在具体实施时间上面,由各个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决定。那么上海市实施普遍二孩政策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我们结合上海市政策给您做个普及。一、上海市实施普遍二孩政策时间是什么时候?计划生育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
·黑龙江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
  黑龙江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黑龙江省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在长期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棚户区。为了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宿条件、提高城市面貌,黑龙江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要想顺利完成改造,就必须引入更多企业,在这方面,黑龙江省也拿出了不少优惠措施。那么黑龙江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黑龙江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1、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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