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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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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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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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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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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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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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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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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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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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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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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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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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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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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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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民法总则对物权行为的规定是指什么
  民法总则对物权行为的规定是指什么其实,您在生活中笼统的说到物权,那么物权本身是比较广泛的。有一些情况下,物权就是属于自己私人所有,他人都不可以进行侵犯。但是也有些事和物权是可以相互进行转换的,物权之间的相互转换,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对物权行为的规定是指什么?一、民法典对物权行为的规定是指什么?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你买车买衣服,卖菜卖家
·关于湖南高温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每年夏季各地都会逐渐出现高温,这给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带来不小的工作难度,所以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发放相应的高温费,且各个地区根据当地的天气情况和经济水平标准各有不同,那么关于湖南高温费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为你解答。一、关于湖南高温费的规定是怎样的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
·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一)
  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一、无效法律行为包括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含义是什么?《中华人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开始工作前除了对劳动合同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外,还需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是否得到保障进行考虑,如果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眼睛等部位受伤的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2017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详情请看下文。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首先要区分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伤残等级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j)十级1、一手或
·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十分大,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
  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机动车保有量十分大,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特别是醉驾,更是对道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自从醉驾入刑后,上海市就一直对醉驾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那么,目前在上海市醉驾的人多吗?下面我们通过这篇短文了解下。一、在上海市醉驾的人多吗?目前上海市交警总队公布的一组数字出人意料:5年来,交警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没有明显减少,醉酒驾车还逐年上升。这与交警部门严管严罚有关,也说明以身试法者依然不少。值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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