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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桥土地纠纷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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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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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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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徐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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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玉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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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继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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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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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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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慧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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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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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我的微信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被冻结...
·我与上虞卧龙集团有担保合同纠纷,想要...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人被拘留情况,我...
·本人于妻子于1998年就已分居至今,...
·老板跑路了,工资赔偿金未到手...
·劳动争议60年代末干的乡镇企业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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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有什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比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之间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规定,达成了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某甲单位借给某乙单位资金20万元,借期2年,收取高额年息20%。某甲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入账价值或实际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原材料库
·司法强拆是个什么鬼?
  司法强拆是个什么鬼?一、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强征、强拆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园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兴华街道、沙东街道、林和街道、棠下街道、猎德街道、冼村街道、天河南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龙洞街道、长兴街道、凤凰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道。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国家积极的运用宏观调控来引导企业发展,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国家积极的运用宏观调控来引导企业发展,工资引导线就是其手段之一。工资是每一个员工关心的问题,涉及到了基本生活的保障。那么工资指导线是什么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有何种类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解答。一、工资指导线是什么什么是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每年制定发布,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各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通常包括上线、下线和基准线三个部分。上线用来提醒效益好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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