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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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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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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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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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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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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静安区上海国宇律师事务所
赵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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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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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静安区上海市南星律师事务所
钱云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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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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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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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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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律师宁波11月份还能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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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成为非法集资诈骗被害人怎么办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即使我们小心翼翼地提防,有时候仍会受到伤害。当我们不幸被卷入非法集资诈骗事件中,成为一名非法集资诈骗被害人,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只能说,伤害已经造成,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追回自己的利益,不让犯罪者逍遥法外。一、什么非法集资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击。对于某些危害较大的非法集资行为,依靠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
·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与先诉抗辩权的漏洞及改善
  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与先诉抗辩权的漏洞及改善一般情况来讲,保证期间与先诉抗辩权这两种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保护保证人与债权人的利益。可是,在生活中一些纠纷中,有时候当债权人需要维权时,却发现这两种制度撞到一起,有一些漏洞存在。为此,我国司法不断努力改进这两种制度,争取弥补漏洞,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1、一般保证中存在保证人先诉抗辩权与保证期间之碰撞漏洞在一般保证中,各国均有关于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诈骗现象愈来愈多,总类众多。虽然都是诈骗行为,但是因为其犯罪主体与犯罪手段的不同,所以是有区分的。许多人都不太理解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总觉得都是诈骗罪,但是,其实在司法定罪的时候,这两种犯罪行为是会加以区分的。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将为您介绍它们的概念及其不同。一、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中非法集资的特点一般来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
·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
  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无主物一般都是指被遗失人遗失二为及时领取的物品,就被成为无主物,而且无主物一般都是国家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对于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等都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还可以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来达到制止纷争的目的,从而节约交易费用。那么,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一、无主物的认定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视为对物品重新主张权利。但是,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现如今无论生意公司与公司合作还是找工作,买房子等等,都需要签合同,而且合同是主要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可以更好的受法律保护。那么如果合同解除后还有一些债权债务问题,那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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