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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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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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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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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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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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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该罪?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该罪?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该罪?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法
·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原告起诉后,如法院已将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则不论被告是否应诉,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如法院尚未将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原告就撤诉,因被告收到原告的要求,应视为原告未起诉,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
·如何界定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
  如何界定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组织卖淫的界定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控制多人卖淫是组织卖淫罪的本质特征。而介绍卖淫的界定则是指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个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介绍卖淫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便利条件或进行居间介绍。要了解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还须结合客观表现来判断。主要可以从组织性上进行甄别。组织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同为淫媒犯罪
·仲裁裁决应采用什么形式
  仲裁裁决应采用什么形式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独任仲裁庭进行的审理,由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进行的审理,则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现定,由合议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1、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是裁决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是仲裁实践通常适用的方式。我国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
·分居超过多久自动离婚?
  分居超过多久自动离婚?很多人误解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定义,认为只要分居超过2年以上,就算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呢?这是完全错误的。就像当初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一样,离婚也需要进行公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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