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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浙窑公园金融保险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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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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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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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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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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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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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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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少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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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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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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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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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杭州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孙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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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浙窑公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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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的认知,其实有些时候不一定说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发生意外伤害的话才能够算作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其实规定,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某些特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认为工伤的,不过只有经过具体的工伤认定以后才能够得出结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只要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得到赔偿;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身体残疾的公民,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力,为了给予这类人群以帮助,使其能够在减少费用、甚至免除费用的情况下,一样享受到法律服务,国家就法律援助工作制定了专门的条例,那么,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关于法律援助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
·民事原告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条件
  民事原告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的原告同时兼具被害人的身份,个人收入较低、家庭经济困难,有些甚至诉讼目的就是为了主张赡养费、劳动报酬、伤害赔偿等,这些原告既没有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条件、也没有自行处理诉讼事项的知识和能力,只能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那么,民事原告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条件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虽然说员工只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发生了工伤的话,工厂或者说用人单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应该积极配合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很少有用人单位会主动的进行配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一、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
·民事抗诉期限到底是什么?
  民事抗诉期限到底是什么时候民事抗诉期限到底是什么时候《民事诉讼法》彻底颠覆了此前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在《民事诉讼法》,案件当事人已经无法同时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以达到两边通吃的目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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