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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郑陆镇土地纠纷律师
周宏祥律师
周宏祥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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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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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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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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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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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俊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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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郑陆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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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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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未确定时,遗体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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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2023年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
  2023年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防护注意事项有哪些?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做好个人防护,坐高铁也是安全的,因为高铁站和车厢都有做好消毒工作。而且高铁站都有体温检测。整体来说,疫情到目前的阶段,经过各类防控措施和全国民众两周多的居家隔离,各类交通工具上潜在的患者会少很多。所以做好防护,可以放心返程。疫情期间坐高铁注意什么?高铁车厢密封性强,旅客乘坐高铁出行,首先是要带好口罩,全程不要摘掉。医用一次性口罩不能连续佩戴4个小时以
·劳务报酬所得税怎么算?
  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国家能通过税收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可以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国家除了对经济组织进行收税,另外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也会对个人的劳动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按次计税的方式,在计税前应先减除一定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可以减除20%
·疫情期间企业延迟复工的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延长春节假期与迟延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第一是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本次延长春节假期是国务院针对此次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之一。延长的春节假期应属于休息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第二是延迟复工期间(2月3日-2月9日)。企业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延迟复工期间(2月3日至2月9日)的工
·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中的国家救助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全、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根据原刑诉法及理论,“无罪”,“没有犯罪事实”是指被控的犯罪事实根本没有发生或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一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是不合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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