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

南京海事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监督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察支队、机关..。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还分别在辖区内的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四个城市设立了派出法庭.

一、院本部和4个派出法庭地域分工
连云港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南通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泰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常州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苏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发生在江苏其他地区的海事海商案件由南京海事.院本部审理。


二、院本部和4个派出法庭案件分工
    4个派出法庭实行自主立案.。对于属于南京海事.管辖但不属于派出法庭审理范围的案件,根据跨域立案要求,派出法庭应当收案后移交院本部或其他相应管辖权的派出法庭审理。

下列案件,集中统一由院本部审理,派出法庭不予审理:
1.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及再审案件;
2. 执行异议审查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3. 海洋、通海水域环境污染案件;
4. 海事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5. 海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6.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海事判决的案件、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海事判决的案件;
7. 涉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案件;
8. 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9. 其他应由院本部审理的案件。

三、联系方式
南京海事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12368
电话:025-12368

★遇到海事海商纠纷,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离婚案民事起诉状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律师会见规定
·南京市所有看守所会见、电话地址、取保候审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南京律师代理的承诺书赔偿返还不当得利上诉案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一)一般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打印房屋权属证书。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二)军队、涉外房屋、房屋典当及已购公房他项权利登记程.

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谁?
    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谁?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第一法定继承人,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户主去世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其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使用该承包地。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他项权利登记有期限吗?
    一、他项权利登记有期限吗?他项权利登记是有期限的,但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

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商品房注销他项权去哪里办理?
    商品房注销他项权去哪里办理?要注销房屋他项权证,应携带银行出具的同意注销证明,本人带身份证、他项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门办理即可。还了按揭后,注销的单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银行出具证明。注销的时间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内,至于你地预约还款会等很长的时间,应当是银行不作为。二、类型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民法典》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律师
·泰州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买房后没有报到证我能从大学集体户迁走我的户口
    A

    买房后没有报到证我能从大学集体户迁走我的户口

  • Q我想问找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A

    我想问找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 Q上公交车摔伤属于客运合同纠纷
    A

    上公交车摔伤属于客运合同纠纷

  • Q购买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如何办理手
    A

    购买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如何办理手

  • Q夫妻离婚案件,申请一位律师
    A

    夫妻离婚案件,申请一位律师

  • Q近日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报道说卖米肉的以三无产品的名义被打假了
    A

    近日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报道说卖米肉的以三无产品的名义被打假了,那路边上小早餐店铺,包子店铺,路边摊,小吃店铺,奶茶店

  • Q营业多久的店面拆迁时候才有安置补
    A

    营业多久的店面拆迁时候才有安置补

  • Q车祸骨折,司机全责,受害人住院期间糖尿病控制费用谁负
    A

    车祸骨折,司机全责,受害人住院期间糖尿病控制费用谁负

  • Q肇事逃逸最多能判多长时间?
    A

    肇事逃逸最多能判多长时间?

  • Q我想要女儿、房屋想多分、精神赔偿、债务平分,可以吗
    A

    我想要女儿、房屋想多分、精神赔偿、债务平分,可以吗

  • Q电信手机没信号达半之久,我该怎么要求赔偿损失
    A

    电信手机没信号达半之久,我该怎么要求赔偿损失

  • Q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和房屋赠与公证费用各是多
    A

    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和房屋赠与公证费用各是多

  • Q老公xx钱在个个网站借钱,我想离婚,怎么申请?
    A

    老公xx钱在个个网站借钱,我想老公离婚,怎么申请?

  • Q合伙人把经营证拿走作为散伙威胁怎么
    A

    合伙人把经营证拿走作为散伙威胁怎么

  • Q您好,请问我在网络平台直播间购买一套教育机构直播课程。直播间
    A

    您好,请问我在网络平台直播间购买一套教育机构直播课程。直播间售课承诺是60节直播课,费用9888.结果买课后兑现的课

  • Q单位改制,孕妇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A

    单位改制,孕妇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 Q派出所抓我大伯,至尽不能与我大伯相
    A

    派出所抓我大伯,至尽不能与我大伯相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