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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张山乡遗产继承律师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张金文律师
张金文律师
1995滁州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
范玉夫律师
范玉夫律师
1995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许明卉律师
许明卉律师
2015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史佃文律师
史佃文律师
2007滁州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
俞德梅律师
俞德梅律师
2007滁州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
刘凤祥律师
刘凤祥律师
2011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李宝剑律师
李宝剑律师
1995滁州安徽李宝剑律师事务所
邹浩律师
邹浩律师
2010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查夕聪律师
查夕聪律师
2001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马艳律师
马艳律师
2002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来安张山乡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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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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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购房房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是怎样的?
  购房房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是怎样的?一、担保责任所谓担保责任,或者说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又考虑放贷资金的安全,一般是在有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时,才与借款人签订合同。但往往又因保证人无代偿能力、保证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等因素,很难使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股权转让后不给钱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不给钱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后不给钱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质
·股权转让后的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的变更登记一、股权转让后的变更登记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
·股权转让后股东签字有什么效力?
  股权转让后股东签字有什么效力?一、股权转让后股东签字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更不需要签字。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声明,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对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不需要签字。《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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