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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章村劳动争议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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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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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章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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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一、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上述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如你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依据上述规定,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你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
·哪些情况将不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况将不被认定为工伤?一、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二、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一)、申报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
·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二手房过户的费用款项主要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土地增值费。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购买房改房的主体是单位职工。另外,职工购买该房屋还有数量限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而普通商业住宅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购买主体和数量不受限制,当然限制全国各地为了稳控房地产市场积极出台各项限购政策,符合条件的
·房屋租赁房东违约如何处理
  一、房屋租赁房东违约如何处理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房东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承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二、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肯定,没有数额的限制,普通是依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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