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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扬州王氏纪念馆债权债务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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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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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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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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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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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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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闻云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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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
朱德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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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
王炳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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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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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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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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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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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扬州
邵长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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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州金天宁律师事务所
高邮扬州王氏纪念馆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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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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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情况是什么?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情况是什么?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
·还没继承遗产就被列被执行人可以吗?
  一、还没继承遗产就被列被执行人可以吗?不可以的,只要不继承遗产,就不需要偿还死者的债务。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例如死者有遗产1万元,债务有1万2千元,继承人在清偿债务时只以死者遗留的1万元遗产为限,对超过遗产价值的2千元债务,继承人可不予偿还,这2千元就因死者的死亡而消灭。这就是限定继承原则。另外,清偿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一、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可以的,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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