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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云南路离婚纠纷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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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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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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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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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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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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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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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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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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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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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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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云南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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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非法采集、加工的血液未取得合格执照,卫生手续不全,供应人员资质不合格,必定会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和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不小心进入正规血液机构开始流通的,有可能大范传播疾病。法律规定不得使用这种检测不合格的血液。无论是否知晓自身的供应资格合格与否,都是故意犯罪。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有关资料:一、在法律中的规定(一)《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
·具体来说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情节里面,可以具体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在酌定量刑情节上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相对要大一些了,此时可以直接决定究竟是否对犯罪分子酌定量刑。那具体来说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定量刑情节有哪些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有以下几种: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
·夫妻离婚起诉后怎么调解的 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夫妻诉讼离婚的话,此时调解是其中的必经程序。法官在做出离婚判决之前,必须要先对案件做出调解,不然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这个夫妻离婚起诉后怎么调解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起诉后怎么调解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
·一般法律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当事人都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结婚,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要离婚。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造成婚姻家庭处于不稳定状态,婚姻法对结婚、离婚都做了限制规定。那么,到底法律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法律离婚条件都有哪些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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