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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虞姬生态园离婚纠纷律师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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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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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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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王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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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民卫律师事务所
颜景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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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沂淮律师事务所
方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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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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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民卫律师事务所
陈春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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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咏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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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丁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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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
高锦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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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虞姬生态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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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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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么?
  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能自行恢复。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详情可看最高法院的规定,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侵害。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是由于成年人思想成熟,对事物有自己的判断。相关法律:《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合法吗?可以维权吗?
  试用期内怀孕被辞退合法吗?可以维权吗?我们都知道法律上有个特殊的时期,即劳动者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上也规定了不得依法解除孕期期间的女职工,那么公司是否可以依法解除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呢?实践中,国家对于孕期女性职工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并不代表公司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因为是在试用期,如果公司这个时候有正当合法的理由,那么公司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
·空白的宅基地能确权吗?
  一、空白的宅基地能确权吗?按国家的规定,空白宅基地当然是不可以确权的,有空宅基地的农民要在这地上盖些建筑,确保本次之前可以正常确权到你名下。1、首先你要了解当前你所在的县的土地确权进展情况到哪一步了?2、其次搭建临时建筑,开展补救措施。二、不予确权的宅基地是否意味着要回收?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家有多处宅基地和空白宅基地将不会在这次农村土地确权中进行登记。那么,如果本次不予确权,是不是意味着农民就对宅基地丧失使用权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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