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服务范围包括江苏省各市县及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江宁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






陆某没有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形态。由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特殊性,实际上不存在金融诈骗罪的间接故意形态.。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刑法14条的规定,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这种认识的内容中最根本的内容是对行为的危害后果的认识.。由于受刘某的蒙蔽,陆某一直认为刘某已就借款之事与交投公司协商好,刘某通过中行朱德庆的..暂时将交投公司资金借用,不久将归还借款.。陆某根本没有认识到刘某利用自己在诈骗银行。他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帮助刘某的行为会造成刘某的诈骗成功,从而使中国银行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刑法14条的规定,直接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陆某因转让酒店而认识刘某,他帮助刘某贷款只是想让刘某尽快支付酒店转让款,丝毫不希望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所以也根本不存在犯罪故意.






























三、在空白凭证上偷盖印章,而使用该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的定性
  从实践中出现的案件来看,对于在空白凭证上偷盖印章,而使用该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值得研究。
  例如,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系上海某私有制衣公司总经理,1996年底因做服装生意亏损,为偿还债务,自1997年3月至1998年7月期间,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上海某购物(超市)中心集团财务部经理王某(因挪用公款而另案处理)的信任,使王某利用职权先后将本单位)700万元资金存入银行(该银行与被告人陈某..熟稔),而后由被告人陈某将这笔巨资划入自己的账户使用。被告人陈某转账的手段是:在对方即购物(超市)中心答应“借款”后,以帮助对方到银行开户为借口,将对方携带财务印鉴章的财务人员骗出单位,趁该财务人员疏忽之机,在出租车上秘密用对方的财务印鉴章偷盖在自己事先从银行购买的空白贷记凭证上,而后填写转账数额.。对此案,检察机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起诉。辩护律师则认为,行为人陈某并没有使用“伪造”的贷记凭证,而只是在真实的贷记凭证上偷盖了对方印鉴章.。最后,.采纳了控方意见,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6}.
  在上述案件中存在的关于“在真实的空白金融凭证上偷盖印鉴章(也是真实的)算不算伪造金融凭证”的争议,实际上就是一个怎样理解“伪造”的问题.。针对这个案例,有学者认为,被告人陈某通过在事先购买的真实的空白凭证上偷盖“借款方”真实印鉴的手段取得他人款项,不能认为是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骗取财物。如果将这种手段行为理解为“伪造”金融凭证,明显超出刑法用语的应有涵义,有违罪刑法定原则{6}.
  但也有学者认为,对于金融凭证来说,在真实凭证上偷盖印章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伪造行为,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骗取公私财物,则只能构成金融凭证诈骗。因为,盗用他人印章用于特定行为时,印章本身并无价值,对行为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填写虚假内容,并用来实现其占有公私财产利益的目的。虽然签章是“真实”的,行为人只是用其配合完成他的整个伪造凭证,骗取财物的计划,骗财是主行为,盗用印章是从行为,是为骗做准备,打基础。而这种假凭证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欺骗性,难以识别真伪,受害人一旦上当受骗,就会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危害大,故应对其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予以严惩{7}。
  我们赞成..种观点,对于“伪造”、“变造”的界定,必须坚持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严格按照刑法用语的应有含义,来对刑法规范进行合理的解释,即“伪造”是指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非法印刷、复印、复制金融凭证的行为,而且还必须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凭证为仿照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自己制作一种与客观存在的凭证完全不同的所谓“凭证”,则不能以伪造凭证认定;“变造”是指利用拼接、挖补、涂改、擦消等方法,对真实、合法的金融凭证进行加工,改变其真实内容,使之适合其非法需要的行为.。在上述案件中,空白贷记凭证与印鉴都是真实的,行为人并未实施任何伪造、变造行为,虽然其取得真实印鉴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贷记凭证在金融结算活动中的功能与性质决定了这并不影响其真实性,所以行为人利用该贷记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策略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物、会见及通信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常州合同债务律师专业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经济案件

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会开凭证,那么所开的凭证在什么情况下才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呢?一般情况下双方达成共同协议,所签署的赔偿凭证都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由于这种凭证是双方私下开的,难免会引起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告诉您!一、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效力如何认定?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凭证,并且该凭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凭证应该就是有效的。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凭证也可能出现部分.

无证驾驶撞人顶替会受到什么惩罚
    无证驾驶撞人顶替会受到什么惩罚无证驾驶是一种不顾及自身安全并且对周围群众有严重危害的违法行为。当无证驾驶后还撞人了,并且让人来顶替,这些都是错上加错的,那么无证驾驶撞人顶替会受到什么惩罚呢?我们将为您来解答此问题。一、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替中顶替人和肇事者分别会受到什么处罚?1、对于顶替人,其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窝藏罪、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
    房屋买卖一直是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其涉及到的每一个法律知识都与我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很多人对其一些常见的规定并不了解,今天我们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是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一、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万元,.

在刑法中,无牌无证驾驶撞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刑法中,无牌无证驾驶撞人该承担什么责任在如今社会中,车辆拥有量越来越多,人们也越来越感受到开车带来的便捷,很多人在未接受正规的驾驶教学,领取驾驶证之间就通过各种途径学会了开车,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我国法律对于无牌无证驾驶撞人该承担什么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将会为你详细讲解。一、关于无证驾驶的法律条文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房子作为不动产资产一直是倍受欢迎的投资类型,房屋买卖热度持久不下,房屋买卖新政策也一直是人们热议关注的话题,对于如此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出关于房屋买卖新政策来呈现给您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房屋买卖新政策规定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2、印花税:房款的0.05.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们路与农场路对接头堵路不让出入,农场路属集体公共的,
    A

    我们路与农场路对接头,xx堵路不让出入,农场路属集体公共的,我向法院起诉会受理吗?.

  • Q我想请你为我危房翻建一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微信号lh
    A

    我想请你为我危房翻建一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微信号 
    .

  • Q现在探监都需要什么程序,探过一次了
    A

    现在探监都需要什么程序,探过一次了.

  • Q怎么在线上转钱给犯人
    A

    怎么在线上转钱给犯人.重庆市第一拘留

  • Q你好,我请问一下,就是有人欠我几千块钱,找不到人了,他这个事
    A

    你好,我请问一下,就是有人欠我几千块钱,找不到人了,他这个事怎么能处理掉?.

  • Q男方户口在女方家怎么分开,或怎么转千
    A

    男方户口在女方家怎么分开,或怎么转千

  • Q女方离家出走5年,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A

    女方离家出走5年,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 Q在某app上加的莆田卖鞋,货物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物
    A

    在某app上  加的莆田卖鞋,货物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物流显示已签收,但卖家不回消息,不退款

  • Q现在疫情期间去拘留所看朋友能会见吗
    A

    现在疫情期间去拘留所看朋友能会见吗.

  • Q疫情期间能到拘留所看朋友吗,拘留所咨询电话是多少?
    A

    疫情期间能到拘留所看朋友吗,拘留所咨询电话是多少?.

  • Q离婚案,没有财产纠纷,争夺孩子抚养权
    A

    离婚案,没有财产纠纷,争夺孩子抚养权.

  • Q律师,我兄弟十天前在工地上因病倒地送医抢救2小时死亡,(心
    A

    律师,我兄弟十天前在工地上因病倒地送医抢救2小时死亡,(心肺骤停)死亡3天我才接到派出所电话。现在老板说我兄弟跟他

  • Q村里私人开的锯木厂营业执照也没有,我爸去那里做工被锯到手就,
    A

    村里私人开的锯木厂营业执照也没有,我爸去那里做工被锯到手就,现在出院康复治疗后手基本废了只能拿20来斤的东西了,现在

  • Q天等县看守所公职人员欠钱不还,请问走什么法律途径
    A

    天等县看守所公职人员欠钱不还,请问走什么法律途径.

  • Q我要起诉离婚
    A

    我要起诉离婚.

  • Q你好!我想去你们监狱探视个人的,好久没见了,什么时间能去
    A

    你好!我想去你们监狱探视个人的,好久没见了,他叫宋xx,可以吗?什么时间能去,具体探视时间我想知道.

  • Q想要离婚,财产分割不明确
    A

    想要离婚,财产分割不明确.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