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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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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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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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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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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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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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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法律常识
·撤销权之诉司法解释
  撤销权之诉司法解释一、撤销权之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中对如何适用好撤销权作了解释。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一是明确了管辖,防止乱争管辖;二是便于在发生法律效力后的执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防止原告乱用诉权,恶意诉讼。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
·北京买房资格核验时间需要多久?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不少人想要在那里工作定居,那么房子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北京买房需要一定的购房资格。房屋交易是大宗交易,尤其是以北京的房价,又涉及到人们在北京的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以在北京需要进行买房资格核验,核验没问题才可购房。那么北京买房资格核验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来为您解答此问题。一、北京购房政策北京市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相继推出了多项政策,限购政策便是其中一项,此项政策对房屋购买资格的审查是十分严格的。其实,现在不只是北京市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
·民事权利中撤销权是什么权?
  民事权利中撤销权是什么权?一、民事权利的分类按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这是传统民法对权利的最重要分类。1、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指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物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这类权利的作用有两方面:于积极方面可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他人介入;于消极方面可禁止他人妨碍其配,而具有排他性。物权为典型的支配权,其他如准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也属支配权。2、请求权,指权利人得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
·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
  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一、什么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二、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的确定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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