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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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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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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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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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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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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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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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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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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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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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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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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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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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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玄武区樱驼花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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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
·刑法关于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
  您都听说过非法集资,从字面意思我们就可以看出,它就是所谓通过一些违法手段来收集利益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这种变相筹集资金的行为,我们也许不能准确识别出来,需要结合一定法律常识。下面我们就为您解读一下刑法关于非法集资的定义,以便您能够识别出身边的非法集资,保护自身利益。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我国刑法没有关于“非法集资”罪的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满意应该怎么办?(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离婚后孩子探视期间出现意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探视期间出现意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在探视期间出现意外的话,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员是需要承担具体的责任的。二、探视孩子时能带走吗?离婚后探视孩子,如果孩子原意(满10岁)并且对方也无异议则可以带走。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能带走,还可能引发别的情况时有可能中止探视权。三、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
·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包括哪些?行政处罚不仅仅是指简单的罚款,对于一些严重违法法规的行为,会处以拘留或者拘役的行政处罚。但是,相关处理并不是简单的在公安机关由公安人员问询后决定,在我国行政处罚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由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研究决定处罚结果。那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包括哪些?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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