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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冶山道院合同协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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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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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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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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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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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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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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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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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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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冶山道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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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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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八十四到九十二条中写明了,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
·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一、《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1、不能向被处罚人当面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2、向行政案件的被侵害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3、向被劳动教养人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时;4、向被少年收容教养人员送达少年收容教养决定书时;5、向被收容教育人员送达收容教育决定书时;6、向被强制戒毒人员送达强制戒毒决定书时;7、向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送达鉴定书时;8、向听证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或者举行听证通知书时;9、向当事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一、处理原则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二、受案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内退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一般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又要求现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在校学生
·什么是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
  什么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确认之诉在法院审判过程中经常用到,这行为往往发生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确认之诉要在一定的条件范围内,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才得以实施。那么,什么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范围有哪些?下文是关于确认之诉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什么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二
·获取实物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获取实物证据的方法有哪些?一、获取实物证据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勘验、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调取、当事人提供等方式进行的。收集实物证据除针对实物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强调必须迅速及时收集外,还要强调深入细致地收集,以保证能够发现提取到各种细微的痕迹与物证。实物的固定保全,以不损毁、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尤其要注意分案分别保管,以防不同案件的证据相互混淆。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1、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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