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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冶山劳动争议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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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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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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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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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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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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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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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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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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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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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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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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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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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六合区冶山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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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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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试用期工伤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试用期是大多数员工在进入单位后需要经历的,并且在这段时间内,他与正式员工在福利待遇等方面是不同的,那么,若是还在试用期的员工受到了工伤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试用期工伤的问题,下文中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试用期工伤该怎么办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只要和劳动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单位就需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
·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
  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专利侵权具体分为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侵权行为,此时侵权人都是要受到一定处罚。那到底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呢?哪些情况下专利赔偿责任会被免除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一)、假冒他人专利的。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2)没有违法所得;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一定提高,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据此我们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一、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当债务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钱财不正当减少,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就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实行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有其规定的方式,很多人不知道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合同保全方式的相关内容。一、什么是合同的保全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权利和财产,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合同法》第
·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
  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公司成立注册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如果公司后期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提出增资或者减资要求,那么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办理减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了解。一、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作出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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