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栖霞区 >> 栖霞区尧化新村 >> 行政诉讼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栖霞区尧化新村行政诉讼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尧化新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行政诉讼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行政诉讼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我把在网上下载的电子书和教学视频刻录...
·关于企业罚款一事,我的朋友在饭店做领...
·2016年至2018年间购买有众和股...
·我对行政复议不满,因为该复议机始终不...
·3人盗窃应怎样判,3人盗窃之一共偷价...
·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索赔??...
·你好律师,我昨晚被人打了。是一家火锅...
·劳动者工资还没有收齐,法院就终本,说...
·骨折后何时评残,右踝骨和腓骨骨折六个...
·前夫的债要儿子还吗,我和丈夫在婚姻期...
·现在法庭上班了吗?...
·六合二手房律师...
·...
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满意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五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第六条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第七条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罚?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罚?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不构成犯罪,但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二、如何对寻衅滋事罪进行认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
·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名义产权人反悔
  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名义产权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事实,想取得房屋产权或就会很困难。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不经过你的同意就把房子卖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过户产生的税费。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
·重新考证醉酒驾驶5年怎么算
  重新考证醉酒驾驶5年怎么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被吊销当天开始算,吊销驾驶证一般以裁决之日(出具处罚决定书、相关通知书)起计算。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被吊销当天开始算,吊销驾驶证一般以裁决之日(出具处罚决定书、相关通知书)起计算,在这之前驾驶证只是锁定为违法未处理或事故未处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4,股份合作公司(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
↑回顶部
仙鹤山庄 新合村 安顺路 大同村 桦墅村 东井村 王子楼 南京燕子矶公园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栖霞区尧化新村律师首页 南京栖霞区尧化新村律师找律师 南京栖霞区尧化新村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栖霞区尧化新村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