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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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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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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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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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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孙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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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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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宿迁
郑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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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雅凯律师事务所
刘怀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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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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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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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遵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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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景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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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沂淮律师事务所
泗洪瑶沟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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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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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跨区、县出差或出国的;劳动者属于公司驾驶人员,但是驾驶证件已交由司法机关保存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属于司法机关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触或从事的范围的;员工因涉嫌职务犯罪,如渎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员工因涉嫌经济犯罪,如盗窃、诈骗、挪用公款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用人单位有理由认为劳动者返岗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上述情形,在取保候审期间,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工作;无法安排工作的,可按
·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下来,有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无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写入合同,也就避免了以后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形,从而能更好的公平、公正、合法的处理好双方的纠纷。《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反该协议的,应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保密协议书》未约定明确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来看,在双方对经济补偿金约定不明及事后无法协商时,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定标准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就应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责任的条款是合法有效的,且亦不存在以缔约优势侵犯相对方利益的风险,同样可以适用双方当事人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一步作了规定。其中,第10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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