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江宁区 >> 江宁区新生 >> 土地纠纷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区新生土地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新生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土地纠纷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土地纠纷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因女方家庭暴力想离婚,有一男9岁女孩...
·拆迁中,现场记录由不在目录中评估公司...
·协议书,男方首付款10万元...
·劳动仲裁是否能帮我讨个说法呢...
·我是顺丰同城骑手每天交了3元钱的保险...
·要停交医保于住房工级金吗...
·合同中的保险费问题,请问...
·周律师你好,在吗,我是以前找过你辨护...
·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哪些责任?...
·相亲被骗2000元,您好...
·未婚先孕,请问各位律师,请问各位律师...
·南京公司清算律师...
·营销业务总代理协议案代理词...
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什么样的合同是可撤销的?
  在买卖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平等”,导致了交易的一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所表达的意愿不真实,由此也引起了不少有关撤销合同的纠纷。那么,依据我国《合同法》,究竟什么样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呢,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又是多久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将围绕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样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
·五级赔偿标准
  五级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
·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在交易中,有些人由于对产品等发生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该产品,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误解。那么,在法律上,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究竟包括哪些呢?此外,实践中,重大误解一般有哪些表现形式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一、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1)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2)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
·如何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交易的一方主张对方是在自己困难的时候与自己签订的合同,这是乘人之危的行为,所以自己可以不履行。那么,在实际交易中,应该如何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呢?如果在经过认定后,证实合同确实存在乘人之危的嫌疑,那该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如何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乘
·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合同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会主张自己是对相关事项产生了误解,才会签合同的,所以这个合同不能作数。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呢?只有经过准确的辨别,才能正确的处理重大误解合同。那在法律上,对重大误解合同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一、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对以下内容的误解,会构成重大误解:1、对合同性质的认识错误,此种错误多为单方误解。未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形成合意,对合同性质的误解时,如果是一
↑回顶部
谢村 桑园 横岭 淳化 东南 杨树湾 新农 胜家桥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江宁区新生律师首页 南京江宁区新生律师找律师 南京江宁区新生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江宁区新生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