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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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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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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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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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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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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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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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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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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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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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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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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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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应当注意些什么?
  有的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于想减少麻烦,也不想与对方有过多的纠缠,因此就与对方签订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因此也有许多朋友签订时不审慎,导致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也无处去寻找赔偿,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签订此类协议时我们应该注意一些什么。一、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
·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如何处理?
  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如何处理?一、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如何处理?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管辖权异议提出原因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出原因有哪些?一、当事人为什么会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诉的被告。第三人也是诉讼的当事人,但是第三人,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为多久?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在我们的身边频频发生,假如我们在工作上班期间遭遇了交通事故,此时就可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内容,分别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工伤的赔偿,那么像此种情形在现实中应该怎样处理呢?下面,的我们就以一个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案例为主题案件给各位做一下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案件介绍:贾某系某公司的主管,2009年1月前往公司的路上,被一辆轿车撞伤。随后,贾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由于医院抢救及时,贾某只是面部挫伤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在受雇人员驾驶的情形下,驾驶人员是事故责任主体,但是赔偿责任主体并不一定是驾驶人员,对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责任。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说当雇员在交通事故中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雇主就是唯一的赔偿责任主体。只有当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与雇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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