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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卸甲镇涉外法务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徐志勇律师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58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季晓忠律师
季晓忠律师
扬州江苏唐城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扬州
王俊律师
王俊律师
扬州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吴正学律师
吴正学律师
扬州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
徐树健律师
徐树健律师
扬州江苏明弘(扬州)律师事务所
韩玉军律师
韩玉军律师
扬州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扬州
马忠亮律师
马忠亮律师
扬州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
高邮卸甲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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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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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汽车撞了造成大腿骨骨折能不能评上...
·我在上海某餐厅打工,今天签订一份劳务...
·有关担保问题,负责通知外地人来接受询...
·关于用人单位欺诈问题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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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钱不还,以什么案由起诉...
·扬中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会见手续...
·被冒名登记为股东案...
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
  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一、佣金可以写在居间合同上么居间人的报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该写在居间合同上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1、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2、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安全服务。居间合同也被人称作“中介合同”,在合同签署之后,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房源信息和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其独立的特征也有各自的分类。一、
·怎么解除股东协议
  怎么解除股东协议做为股份制公司的投资人的股东,在公司享有多项重要权利。而股东决心解除或更改股东协议对于公司来讲,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甚至可以直接决定该公司的荣辱兴衰。那么股东怎么解除股东协议呢?为您解疑。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2)补充合同是主合同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一规定是对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最为基本的概括性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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