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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西埠离婚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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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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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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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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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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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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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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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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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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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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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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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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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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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西埠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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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寻衅滋事罪量刑8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8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寻衅滋事罪量刑8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
·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线城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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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抚养费标准怎么确
·民间借贷担保人能否有责任期限
  民间借贷担保人能否有责任期限一、民间借贷担保人能否有责任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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