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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下应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杨晓鸣律师
杨晓鸣律师
宁波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于书凡律师
于书凡律师
宁波浙江民理律师事务所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宁波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姜小平律师
姜小平律师
0宁波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王冰律师
王冰律师
宁波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
张韶峰律师
张韶峰律师
宁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宁波分所
李智保律师
李智保律师
宁波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赖金茂律师
赖金茂律师
宁波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鄞州区下应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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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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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在40年,这个和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车库购买的时候要签订单独的合同,在进行转让出售的也都是单独处理的。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房子使用年限一样,车库属于房子的附属房。1、地下车位产权期限主要看车位所属建筑主体的土地产权性质,商用建筑40年,民用建筑70年。车位只有使用权。2、按照《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你是从产权方直接租赁的
·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自动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自动终止合同?依据我国合同的规定,合同到期是不是自动解除,要依据合同的条款而定,如果是约定到期解除的,合同是自到期时自动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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