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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下应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毛鲁涛律师
毛鲁涛律师
部门主任法学学士宁波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
杨旅律师
杨旅律师
宁波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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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求是行律师事务所
赵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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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陈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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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毛晓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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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宁波分所
黄立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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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陈如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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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鄞州区下应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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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房子装修期三个月,现在已经6个月还没...
·我有一个亲属已经过世,在世时欠下五万...
·向法院起诉怎么弄,这个不会收费...
·劳动仲裁,2017426——2021...
·工伤鉴定没有鉴定,公司就要关闭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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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3个多月不发工资,想要回工资...
·你好,我想找个家庭律师咨询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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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以前工作时的名片可以证明劳动关...
·工地因为小清包老板扯皮欠薪事件,已经...
·杭州市临安区看守所在哪里?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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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二、以诉讼方式解除(一)1992月1日
·转让债权,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
  转让债权,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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