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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襄河镇行政诉讼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龚方明律师
龚方明律师
2010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朱俤律师
朱俤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孙章律师
孙章律师
2008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刘爱法律师
刘爱法律师
1989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刘庆东律师
刘庆东律师
199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陈本胜律师
陈本胜律师
2006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韩金聪律师
韩金聪律师
2014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秦勇律师
秦勇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王诚律师
王诚律师
2012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谢平律师
谢平律师
1994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虞爱荣律师
虞爱荣律师
2009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李国联律师
李国联律师
198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章倩律师
章倩律师
2018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王勤荣律师
王勤荣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夏勇刚律师
夏勇刚律师
2003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全椒襄河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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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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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工作餐吃鱼卡刺窒息死亡能认定为工伤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享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中针对劳动者职业病及其他因工伤害的情况,单位会在工伤保险范围内进行赔付。之前有一则案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是职工在工作餐吃鱼卡刺窒息死亡当地社保局不认定为工伤。那么劳动者工作餐吃鱼卡刺窒息死亡能认定为工伤么?我们通过工伤认定方面的知识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都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公司股权治理的需要,有时候公司会将部分股份进行转让。公司将股权转让后会得到一定收入,而公司在发展中会缴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也不例外。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一、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
·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进行抵押贷款么?
  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进行抵押贷款么?一、保险单是否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据了解,有储蓄性质的保单,可以用来贷款,比如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年金保险等保单。除此情况之外,部分万能型的两全保险、万能型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单,也有储蓄功能,可以用来贷款。这需要而意外险、健康险、投资连结保险等险种,不具备储蓄功能,是不能用来贷款的。当然,也不是说有储蓄性质的保单,就一定能用来贷款。我们了解到,没有产生保单价值准备金的保单,未满一年保费费
·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在民事诉讼中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所谓“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程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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