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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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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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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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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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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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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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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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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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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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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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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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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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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栖霞区下坝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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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
  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申请公司,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第三步:双方准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人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有执行能力”是指根据查实
·员工在试用期什么情况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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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主要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何种原因
·公司欠债能否要求股东偿还?
  公司欠债能否要求股东偿还?公司欠债通常情况下不能要求股东偿还,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特殊情况下的答案。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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