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
执行人。与被
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
执行的其他人可以成为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
执行能力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有
执行能力”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有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
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二、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1、被
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
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3、协助
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
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4、被
执行人、担保人、协助
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
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三、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被告人拒绝履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拒不
执行裁定罪有自身的特点,包括犯罪主体特殊,是有义务却不
执行的当事人,其发生在民事判决之后,对于这种犯罪,需要受害人自诉,原则上法院不会主动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