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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乌衣镇离婚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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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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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程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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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王怀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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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王巍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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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吴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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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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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曾朝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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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宋凤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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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艾红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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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宋光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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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戴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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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滁州安徽金进律师事务所
陈锡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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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付加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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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童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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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滁州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
胡裕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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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李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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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滁州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
岳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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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夏吉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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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滁州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王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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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滁州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许同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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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张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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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马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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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滁州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张晓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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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吴先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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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林莉律师
林莉律师
2018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徐家全律师
徐家全律师
2017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王兴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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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南谯区乌衣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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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土地是集体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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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条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条件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2、扶养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扶养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
·借款未支付借条已签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未支付借条已签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二、个人借款借条有效期几年,过了有效期没还怎么办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
·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可以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不在于是否离婚,百在于是否扶养了继父母。所以,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这一规定,是为了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公平。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是拟制血亲关系,继承关系一般发生在血亲之间,拟制血亲,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发生继承关系。这个条件,就是相互之是否尽了义务。对于父母而言,就是在继子女未成年时说抚养的义务,对于继子女而言,就是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执法的时间一般是在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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