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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涉外法务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李乾溶律师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范育金律师
范育金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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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虎丘律师事务所
王路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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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
孙心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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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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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恒之律师事务所
李加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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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姑苏律师事务所
袁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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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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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
韩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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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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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李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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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市立泰律师事务所
严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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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
吴卫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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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刘逢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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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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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修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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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殷少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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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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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一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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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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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重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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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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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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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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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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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培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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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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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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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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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艳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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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吴门桥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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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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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如何避免和处理物业纠纷
      1、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入手,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开发公司建设过程中,就让物业公司参与一把,让物业公司从物业管理服务的角度提出一些意见。我们常见到的是在开发公司售房的时候,物业公司有可能参加,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有可能也就签订了临时业主公约。  &nb
·电子合同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电子邮件(Email),是以网络协议为基础,从终端机输入信件、便条、文件、图片或声音等通过邮件服务器传送到另一端终端机上的信息。而电子数据交换则是通过计算机联网,按照商定的标准采用电子手段传送和处理具有一定结构的商业数据。电子合同虽也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但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
·公司安排加班,不可拒绝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部分企业总是用订单多任务重为由,要求劳动者,即使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了相应的,既加大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也不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
·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况的合同属于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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