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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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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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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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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了一万元给别人,借条是三个月内还...
·借条上月?分的官司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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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以前的抚养费补要可以吗?
  以前的抚养费补要可以吗 抚养费能补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时间限制?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是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即被告就原告,也就是说原告遇到了特殊案件,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的一共有七种情况:(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注意:这两类案件我们强调的
·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什么原则确定的
  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什么原则确定的附随义务是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该项义务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确定该项义务主要是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二、附随义务包含哪些内容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
·教唆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教唆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2、教唆不满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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