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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土桥知识产权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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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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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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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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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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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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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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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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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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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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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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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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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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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江宁区土桥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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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火车票退票费用怎么收取?
  火车票退票费用怎么收取?由于火车价格适中、安全方便,成为很多远距离出行旅客的首选。但是,由于火车票预售期长,行程随时可能出现变动。特别是在春运期间,很多旅客都会提前“占票”,一人购买几张车票,选择最优回家路线乘坐,所以经常会出现退票的现象。很多人都想知道火车票退票费用怎么收取?法律我们为您整理了火车票退票新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火车票退票费用怎么收取根据中国铁路网最新公布消息: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
·事实收养的情形有哪几种
  事实收养的情形有哪几种事实收养关系可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或收养公证。现在看来,这样的情况就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不过实践中,多数人不是很清楚事实收养的情形有几种,因此无法准确的判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内容。一、事实收养的情形有哪几种?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收养弃婴;(二)收养孤儿;(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需要注意些什么有的人可能认为,债务人死亡的,此时债的当事人一方都不存在了,那么此时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会消灭。其实不然。那么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呢?不少人对此都有所疑问。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
·什么情况下法院指定辩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某种原因没有辩护人时,法院会依职权指定辩护权为其辩护。那什么情况下法院指定辩护?也就是说,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法院指定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
·强奸未遂会判刑吗
  强奸未遂就是指虽然强奸行为着手了,但最终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我们知道,如果是强奸既遂的话,肯定是要对行为人判刑的。那要是强奸未遂会判刑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那是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强奸未遂会判刑吗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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