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浦口区 >> 浦口区团结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浦口区团结海商海事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浦口区团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本人是当事人的孩了,但当事人12月不...
·单位不给交保险,我想起诉我没有正据咋...
·教师的8小时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给我派发解除劳动...
·她还能不能起诉呢?,结婚几天后就协议...
·电瓶车单车事故算工伤吗?...
·我就没办法去理赔吗,我的车撞人了...
·司法所会向单位透露所犯罪刑吗 ...
·老人拆迁安置房赠与问题,我母亲90多...
·那样我要怎么做出生公证?...
·在外面自考教育机构报了名因为工作原因...
·南京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律师...
·六合工伤律师_六合工伤赔偿律师,六合工伤...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价格欺诈消法的规定是什么?
  价格欺诈消法的规定是什么?价格欺诈消法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价格欺诈行为(1)价格欺诈行为的含义。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
·婚前财产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婚前财产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
·聋哑人扒窃定罪标准是什么
  聋哑人扒窃定罪标准是什么?1、聋哑人扒窃,同样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如果达到法定的数额,会依法判处盗窃罪,并处以刑事处罚。2、盗窃罪要考虑其客观要件,主要是次数和数额,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上的数额较大是指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聋哑人只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16岁,就属于犯罪主体范畴,只是按照刑法规定,量刑的时候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扒窃要考虑其客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的救济方式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工作应遵循该规定。因此,案外人对本案中财产保全的异议,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2、案外人对财产保全的异议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执
·保险公司正式员工单位能辞退吗?
  保险公司正式员工单位能辞退吗?保险公司正式员工单位能辞退,只要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所规定的可以辞退的情形即可。具体情形如下。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
↑回顶部
陈庄村 新化 福音 沿江 华山村 高汤村 乌江镇 高丽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浦口区团结律师首页 南京浦口区团结律师找律师 南京浦口区团结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浦口区团结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