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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汤池镇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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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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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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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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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刘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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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
曾祥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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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陈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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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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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神州行律师事务所
鲍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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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付晓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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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张华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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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
黄贤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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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合肥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庐江汤池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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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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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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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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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
·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一、哪些主体能够申请工伤认定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赋予职工个人申请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
·交通事故没赔偿就结是否合法?
  一、交通事故没赔偿就结是否合法?交通事故没赔偿就结是合法的,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对于交通事故结案事宜时,出具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已经出具责任认定书即可确定,案件已经了结。交通事故理赔程序规定:(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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