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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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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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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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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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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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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刘华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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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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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红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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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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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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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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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兴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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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诉人撤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9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7日内完成”。申诉人申请撤诉是申诉人的一种权利,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申诉人或经申诉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以及有仲裁行为能力申诉人的法定代理人;2、必须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以后、仲裁调解或裁决之前;3、必须出自本人真实意愿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
·民事诉讼再审请求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再审请求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关于申请再审管辖法院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在坚持“申请再审上提一级”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从而改变了申请再审一律由上一级法院管辖的原则。据统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约占高级法院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总量的30%。如何实现将这两类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的立法意图,同时又避免发生多头重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关于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基础,具体应以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是否届满为标准,区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已经届满的案件,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再审的,应不予受理;(2)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届满的案件,应按照以下规则确定:1、剩余
·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
  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
·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在法制的社会中,打架斗殴、逞强好胜等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纠纷的解决了,解决民事纠纷还得走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对于民事诉讼存续期间很多项程序都是有时效之说的,再审也不例外。那么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再审时效《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的时限为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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